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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全面实施-天津物流
天津物流(转载)自3月25日零时起,我市对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站、临港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站,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站,津晋高速公路塘沽站等5个收费站之一,并经确认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特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分类实施通行费优惠。具体规定为:国V及以上标准车辆和纯电动、LNG(C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实行通行费全免优惠;加装中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捉器(DPF)的国Ⅲ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国Ⅳ标准车辆实行通行费3折优惠。此前已实施的对行驶于京津高速公路天津段全线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6.5折优惠等其他优惠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适用两种及以上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计费时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
通行费优惠范围不含京哈高速公路天津段;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对集装箱车辆进行称重,确认不超载后方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未按照申报路线和时间通行高速公路或遇到高速公路网络或设备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运输车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对于恶意偷逃通行费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限制相关车辆和所在单位优惠资格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享受“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的广大集装箱货运主体须提前办理优惠资格申报及相关手续。具体详情可登陆“天津港电子商务网(www.tjgportnet.com)”。(高速处)